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清華楊穎茜論文大綱-論胡塞爾的主體性

文章架構如下:

一、背景概述
(一)他異經驗之理論地位
(二)意義闡明
二、他異經驗的建構程序
(一)超驗線索
(二)屬己領域
(三)移情作用:共顯、類推統覺、聯對
(四)共同性與客觀性的建立
三、理論檢討
(一)他者的顯像:身體
(二)方法論的檢討:屬己領域的還原
四、結論
五、參考資料
一、背景概述

(一)他異經驗之理論地位

在第五沉思的一開始,胡塞爾便對超驗現象學設下一個獨我論(solipsism)的問題;並認為,這獨我論的危機,就超驗現象學要成為一門處理關於客觀世界之問題的哲學而言,是須被回應的。胡塞爾之所以陷入獨我論,來自於使用還原法後的邏輯結果。藉由現象學還原法,在世的經驗主體轉為進行沉思的超驗主體;我們停止所有關於存在的判斷,並將對世界之存在的樸素假定懸擱起來,並且,從面對世界時所慣有的自然態度,還原到自我純粹的意識體驗中。而這超驗自我的意識生命即為世界意義(sense)的源頭,世界的意義皆由我的意向性生活所導出。如此一來,世界似乎就只有我而沒有其它主體存在,或者說,我無法知道世界上是否有其它主體存在。
然而,胡塞爾之他異經驗理論並非要回答一般心理學上的他心如何知的問題,而是要闡明(explication)他者存在的意義為何。固然,胡塞爾充分地闡明他者之存在意義後,能夠解決獨我論的問題,但實然上,胡塞爾的用心在於為客觀世界作奠基。

「這個問題起初被陳述為一個特別的問題,即他者之對我存在的問題,並因此作為一個他異經驗之超驗理論的主題,又或者是說,一個所謂『移情』的超驗理論。但很快地我們發現,如此理論的範圍比它起初看起來的還要多,並且,它[如此的理論,即超驗理論]對客觀世界之超驗理論的奠基有所貢獻。」(CM, pp.92, <124>)

對胡塞爾來說,自然態度中的客觀世界是個交互主體的世界(intersubjective world)。世界並非單獨地為我所通達,而是為所有主體所通達;世界是對所有人來說皆在那。而他異經驗之理論則作為這交互主體的客觀世界的基礎;只有當他者存在的意義被充分闡明後,世界才能夠獲得客觀有效性(objective validity)和超越性。
胡塞爾提出交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理論,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為客觀世界(Objective world)之建構的問題。胡塞爾在建立自己的超驗現象學時,他宣稱自己使用的方法,是延續著笛卡爾,以我思為出發進行哲學沉思。如此從意識出發的主體性哲學,最後都會面臨到意識之普遍性或公共性的問題。在我意識中我所建構出的對象,我如何能說是客觀的,不僅對我來說如此,對所有人來說也是普遍有效的呢?在笛卡爾的哲學沉思中,最後他引進上帝來保證我透過感官經驗獲得到的外在世界為真;因為上帝是至善的不會欺騙我,因此我得以免於受惡魔的欺騙。而在胡塞爾之中,則是引進他者,來確保從我意識出發所建構的世界,不只對我來說有效,對所有其他人也普遍有效。因此,客觀世界要得以建構為有效,須以交互主體性理論為其奠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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