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中正邱獻儀論文大綱-生物學中的功能說明能被化約嗎?

摘要
生命現象自古以來即以其迷人的面貌吸引人們的注意。生命現象不同於一般的物理事物,它們展現了與環境的複雜互動現象。生物學家面對這些令人驚奇的生命現象往往會使用目的性的語言,譬如「海龜的前鰭是為了在沙灘上挖洞做巢穴的」、「老鷹的翅膀是設計用來翱翔的」。針對生物的目的性現象(包含了體內平衡(功能)、指向性、適應性說明……等等)哲學上有幾種不同的觀點:目的論(Teleologist)、物質論(Materialist)、生機論(Vitalism)、機械論(Mechanism)、演化目的論(Teleonomy)……等等。然而概略而言主要分為兩大立場:認為生命現象僅是較為複雜之物理現象的化約論,以及主張生命現象擁有有別於物理事物之獨特性的反化約論。
本文以生物的功能說明是否能用說明物理現象的方式(或方法)被說明為討論的焦點,主要以Hempel和Nagel的化約方案為主。他們以涵蓋率說明的模式試圖給出一個生物功能說明的模式。我們認為這樣的說明模型並沒有捕捉到生物功能說明的重點,因而產生了一些無法被接受的缺失。然而這只顯示了生物功能的說明無法化約到涵蓋律說明的模式,並不因此全盤否定了化約論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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